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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荣县信访局党组关于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5-31                 来源:中共荣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信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2日,委巡察组向县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主要负责人履责方面。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局长办公会、职工会等,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牵头领办整改事项,具体推进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开展常态化督促把关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按时推进整改工作进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组织领导方面。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工作。结合主题教育工作安排和信访工作实际,局党组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与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局党组成员紧盯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深刻检视和剖析,着力从思想根源上解决问题,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责任落实方面。针对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29个具体问题,局党组召开党组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制定了《十五届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信访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根据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责任,逐条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建立了整改落实责任清单,坚持立行立改、真抓实改,确保一一对账销号。

(四)监督检查方面。局党组和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通过工作推进会和日常谈话提醒等方式,强化对巡察整改相关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对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及时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工作精神不到位。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全面深入,工作力度不够,未对2022年第九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进行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会前学习制度。召开局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3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1次,学习2022年第九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1次。二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理论和中央省市县相关工作会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截目前,党组会集中学习11次,中心组理论学习4次,职工会集中学习2次。

2)落实省委部署不到位。用心用情做好信访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推动解决信访难点问题不够有力。未学习贯彻落实2022年11月25日省委书记王晓晖在省信访局调研并接待信访群众时的讲话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集中学习。局党组及时跟进学习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省委书记王晓晖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等相关会议精神3次,学习2022年11月25日省委书记王晓晖在省信访局调研并接待信访群众时的讲话精神1次。二是强化自主学习。督促全体党员职工通过学习强国APP深入开展自学,通过学习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能力,截至目前,向职工微信群学习推送9次。

3)落实学习要求不到位。通过学习切实转化为成效不够,未真正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局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缺乏深入思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2021年至巡察组入驻,中心组理论学习始终以简单传达文件为主,未开展讨论交流,未结合我县实际,讨论研究制定从源头预防,治重化积,扭转信访被动局面的举措,发挥好部门接访工作,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期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4次,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旁听会1次,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2次。二是注重学用结合,将学习成果转化成工作实践,强化源头预防和积案化解,研究制定全国、省市县“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方案,开展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1次。研究启动信访积案专项评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对23件重复信访积案开展评查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不够。

4)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明显。县信访局虽每月向县领导报送《信访通报》,但未就差异化的信访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2023年1—9月报送的《信访通报》中提出的工作建议完全一样。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定期开展信访形势分析研究。截至目前已召开信访形势分析会共4次。二是根据当月分析研判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收集归纳每月社情民意,精准提出针对性建议意见。同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其主要原因在于办信网投接访股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够强,未对每月信访突出问题加以认真分析,针对性提出工作建议,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信访工作质效,经对该股室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落实立查立改,现已完成2024年4期高质量《信访通报》供县领导参考。

3.履职尽责有差距。

5主动担当作为不够。2022—2023年10月,局党组未主动研究部署全县信访工作形势,仅在重点时间节点被动筹措工作安排。

整改情况:局党组积极主动将信访工作形势分析研判纳入党组会议题,每月定期分析我县信访工作形势,精准把握信访工作成效、特点、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提出下步靶向性工作方向。截至目前,局党组会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形势3次,重要敏感时期研究信访维稳工作2次。

4.源头治理不够有力,成效不明显。

6以案释法宣传不到位。近年来,依法打击违法上访人员8人,但宣传氛围不浓,“打击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效果还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在信访接待中心、社治中心设立宣传点,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引导群众通过合理渠道依法维权。二是在县行政中心大门、县信访接待中心、县信访局大门张贴依法处置违法上访的通告、标语共计5幅,曝光少数缠访闹访依法处置的典型案例。三是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调对接,合县委政法委、公安机关对近期频繁串联越级上访的问题楼盘、涉法涉诉等重点信访人员,依法进行告诫7人次,强化法制教育。

5.综合协调指导督促不力。

7协调督促不力。2021—2023年10月,10个轮流接访单位中,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经信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开发局)等6个单位接访次数均为0,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水务局接访次数仅分别为1次,导致部分能够现场政策解释化解的问题直接转化为信访件。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会议安排、工作通知等形式,督促接访单位按时入驻,进一步落实接待中心联合接访机制。二是加强监督,将联合接访部门接待日相关信息公示上墙,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完善考勤制度,将各部门参与联合接访情况纳入信访工作年度考核范围。

8培训指导力度不够。2019—2023年10月,县信访局主动组织培训4次,其中2020年、2021年各1次,2022年2次。未针对镇街部门信访工作人员变化较大的特点主动加强指导培训,更多是被动依靠上级安排。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12月28日开展 “全县信访干部业务知识大比拼”活动1次。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差异性开展业务指导工作,针对信访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信访量大、业务能力薄弱的单位,通过电话、QQ、协调会等进行业务指导,提升信访办理质效。

6.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9定期分析研判不到位。2021—2023年10月,局党组未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印发《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截至目前,局党组会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2次。

10主动报告缺失。局班子成员未按规定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如2021年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均未报告,2022年部分班子成员述职报告也未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做好及时收集、研判工作和处置。二是局班子成员已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2023年民主生活会陈述和年终述责述廉报告。三是局党组对2023年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确保了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了报告,经党组书记审签上报。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7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党组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有力,压力传导不够。

11履职不到位。2022至2023年10月,局党组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未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仅在职工大会安排1次;局党组书记未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讲廉政党课。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按期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二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集中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1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1次三是坚持书记讲廉政党课,筑牢底线思维截至目前,书记讲廉政党课1次。

12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流于形式。局党组对岗位风险排查重视不够,造成2023年8个岗位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完全一样。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局党组专题研究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1次,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风险等级,及时更新廉政风险点13个、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6个,增加一级风险等级1个,完成廉政风险卡更新。

13主动接受监督不够。2021年至巡察进驻,局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接不充分,重要事项决策无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

整改情况: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局党组重要事项决策3次,列席局党组民主生活会1次。

8.为民意识还有欠缺。

14推进网上信访工作不到位。县信访局宣传网上信访力度不够,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还不高,近年来群众通过线上反映诉求比例仍偏低,如2022年网上信访854件,占全年总信访量的33%;网上信访办理质量还有待提升,2023年多次出现网上办理回复被上级信访局审核未通过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积极印发网上信访“二维码”向社会广泛宣传,引导群众通过网上渠道反映问题和表达诉求。二是加强督促指导,通过电话、QQ、协调会等进行业务指导,提升信访办理质效。三是配优配强信访干部,积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提升信访受理、办理法治化水平,通过法治途径有效解决信访部门及责任单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办理质效不高的问题。

15发挥信访接待大厅作用不够。巡察发现,县信访局督促落实接访制度、提升接访质效有差距,接访单位工作人员“空手接访”不在状态,也未将轮流接访单位及接访时间公示上墙,岗位工作牌未亮明单位信息,不便于引导群众咨询和有序反映诉求。

整改情况: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建立群众意见登记簿,提升接待中心为民服务意识水平,设立“党员先锋模范岗位”。二是完善并公开联合接访部门相关信息,制作岗位工作牌,有效引导群众咨询和有序反映诉求。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0.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6重业务轻党建。2019年至2023年,年度《信访工作要点》均未对党建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度信访工作要点》,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信访工作要点,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局党组会集中安排部署相关工作2次。二是制定《党建工作要点》,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

17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差距。局党组对党员教育引导不力、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不够,谈话了解部分党员干部在处理复杂信访问题上拼劲不足,存在畏难情绪。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三会一课”积极开展理论学习和警示教育,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今年来召开支部大会3次,支委会 4次,开展理论学习4次,开展警示教育2次。二是制定《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区活动实施方案》,设立了党员示范岗和党员示范区,用身边模范带动党员干部争先创优。三是局党组及支部书记在2023年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夕开展了多层次谈心谈话,共计20人次,做到了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工作情况,做好引导,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活力。

18对机关支部指导不力。机关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不到位,近年来多次出现外派轮值党员仍记录参加支部组织活动;机关支部委员责任不清,对党建资料管理不严,遗失2019年、2020年机关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和2020年、2021年第2党小组会议记录等重要党建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荣信党支〔2022〕3号文件要求,压紧压实机关党支部工作职责;二是定期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并客观真实做好记录等。三是落实了专人(组织委员)加强机关支部档案资料的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进一步持续深化整改工作。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充分用好、用活整改成果,以成果引领、联系和指导实践,转化为发展动力,推进新时代信访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3-6201762邮政信箱:四川省荣县荣州大道一段广场支路1号。电子邮箱452168053@qq.com

中共荣县信访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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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荣县监察委员会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荣州大道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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