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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纪委监委关于2起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18-12-27                 来源:荣县纪委监委   

1、荣县农牧业局畜牧管理股时任股长杜权先、时任副股长吴良海受贿问题。2009年至2016年期间,杜权先、吴良海私分向基层站所收取的“资料印刷费”共计1.5万元;收受牛角山生猪人工授精供精站实际负责人范某给予的现金1.24万元;收受项目实施方业主给予的财物28万元。涉及款物均已收缴财政。荣县人民法院判决杜权先、吴良海犯受贿罪,刑事判决书已生效。两人均受到县纪委监委给予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荣县东佳镇赵家桥村党支部书记朱映辉优亲厚友的问题。2017年,朱映辉未按照“一事一议”相关规定,私自将“一事一议”项目赵家桥村井石山组道公路改造项目工程交给亲友来实施。朱映辉受到东佳镇纪委给予的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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