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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涉黑涉恶“保护伞”典型案例

时间:2019-06-25                 来源:荣县纪委监委   

1、荣县公安局旭阳派出所时任辅警刘杰收受赌场老板好处费的问题。2017年至2018年,刘杰收受赌场老板好处费共400元,并为其提供帮助,导致旭阳派出所查禁赌博的执法行动失败。刘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纪委将刘杰收取的400元违纪款予以追缴。

2、四川龙浩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望佳收费站时任站长钟荩,站务陶涛、李丹、李倩履职不力的问题。2018年,钟荩对发现的车辆“冲关”逃费行为不按制度规定及时将情况报告公安机关,仅授意陶涛、李丹、李倩3名站务在收费人员与过往司机发生冲突的特殊情况下才报警,钟荩、陶涛、李丹、李倩履职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车辆”冲关乱象不能被有效的制止,肇事司机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罚,在一定程度上为“冲关”乱象提供了保护,导致国有资产损失。钟荩、陶涛、李丹还因其他违纪问题一并受到处理。钟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免职处理,陶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职处理,李丹、李倩分别受到调离岗位处理。

主办:中共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荣县监察委员会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荣州大道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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