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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时间:2020-10-30                 来源:荣县纪委监委   

1.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修护保护股副股长吴建锋等人履责不力、作风不实问题。2020年6月,吴建锋在撰写荣县征地拆迁系统治理工作自查报告时,大量抄袭照搬高新分局的报告,工作不深不细、作风不严不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修护保护股股长董平、分管领导游利红未仔细审核自查报告内容。2020年8月,游利红、董平分别受到提醒谈话处理;2020年9月,吴建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股工作人员毕磊等人履责不力、作风不实问题。2020年5月,毕磊在负责拟稿《荣县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实施方案》时,照抄照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方案,导致在县实施方案中出现“负责全市性会议会务”“牵头组织全市动员部署会”等明显错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股股长张孝平、分管领导周世彬在核稿中把关不严、走过场,未发现该文件明显错误。2020年10月,毕磊受到警告处分,张孝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周世彬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主办:中共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荣县监察委员会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荣州大道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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