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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微腐败”典型案例

时间:2018-08-17                 来源:荣县纪委监委   

1.荣县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原局长但锷瑜违规改变业务用房用途问题。荣县司法局改变单位业务用房用途,违规用于单位党政办公。时任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但锷瑜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6月,被免去党组书记职务;2018年7月,被免去局长职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荣县铁厂镇学校校长龚显荣违规审批报销香烟费问题。2014年至2016年,铁厂镇学校在单位工程验收、工会活动中违规购买香烟,费用1660元,经校长龚显荣签字同意后,在单位办公经费中予以报销。2018年5 月,龚显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双石镇金台村原党支部书记(荣县金台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吴忠荣、金台村村主任(荣县金台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李海斌违规发放春节慰问费问题。2016年4月,时任双石镇金台村党支部书记吴忠荣和村主任李海斌商议,决定发放2015年春节慰问费;2016年6月以金台村村委会的名义从“金台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借资6000元予以发放,6名村干部每人1000元。2018年4月,吴忠荣、李海斌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6000元春节慰问费全部清退。

4.荣县于佳乡楠木林村支部书记朱文利、村主任杨英华违规套取国家危破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4月,于佳乡楠木村在组织实施国家危破房改造项目过程中,违规将4户2013年拆除重建户申报为2014年危破房改造户,套取到的国家危破房改造补助资金3万元,全部分发给2013年的17户拆除重建户。2017年5月,朱文利、杨英华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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