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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贡:探索创新监督机制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时间:2014-03-28                 来源:中纪委网站   

 

  四川省自贡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革纪律检查体制的安排部署,注重创新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探索建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倒逼机制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108个乡镇(街道)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对33个政府部门、10个垂管部门、8个二级单位、8个公共服务单位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用民意的办法“倒逼”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针对一些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市级部门,市纪委牵头在市电视台开办“盐都问政”栏目并纳入责任制考核内容,通过问政、问事、问效,倒逼各部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改进作风、优化服务、***难题,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目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市级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受到了提醒谈话,考核不合格的一个市级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受到诫勉谈话和责令限期整改处理。

  探索建立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倒查机制

  市纪委在反复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自贡市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暂行办法》,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对发案单位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倒查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职责情况,督促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主动抓好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3年以来,已对履责不到位的20人进行了追究。

  探索出台加强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的细化规定

  市纪委在荣县试点,指导出台《关于加强县、乡(镇)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工作的规定》,县乡两级纪委分别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执行《廉政准则》、重大事项决策形成和执行过程、干部提拔任用和执行党的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目前,县、乡两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八小时以外行为已开展监督检查50余次,当面纠正问题5个,参与“三重一大”监督411次,纠正问题21个,初步核实同级党委违纪案件4起,收到了良好效果。(四川省纪委)

主办:中共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荣县监察委员会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荣州大道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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