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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通报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

时间:2015-07-14                 来源:荣县纪委   

  1、荣县来牟镇在2013年违规修建办公楼,时任党委书记郭效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荣县过水镇在2013年违规修建办公楼,镇长邓权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2年12月,荣县望佳镇鹿角村村支书王家祥、村主任杨富衡、村文书曹祖贵、村妇女主任傅玉仙四人在实施“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工程中,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开票据方式骗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共计21560元予以私分。王家祥、杨富衡、曹祖贵、傅玉仙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古佳乡卫生院院长李仁贵以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为由,向单位书面申请困难补助,违规领取2800元用以解决其回家的车费等费用,李仁贵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主办:中共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荣县监察委员会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荣州大道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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